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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7-12-28 来源:

各县(市、区)安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省直及市直有关企业:

2018年即将到来,春运、烟花爆竹、冰上游乐等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群众出行、大型文娱活动和集会等增多,交通运输繁忙,同时受低温、降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极易引发交通、火灾和生产安全事故。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和省、市“两会”召开在即,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稳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和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结合《松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松安委办2017〕106号)和《松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年底前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松安委办2017〕109号)相关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切实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安全管理,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督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生产和作业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突出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管道燃气、供电供暖和冰上活动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深刻吸取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教训,要针对我市冬季气候特点和企业设备现状,认真开展防冻、防凝、防泄漏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大春季运输管理力度,加强铁路、公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的安全监管,强化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黑车租客、非法客运、酒驾毒架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踏上平安路,安全过大年”。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非法运输、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要加强大型文娱、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执法处罚力度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方式、多渠道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普及生产作业、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冬季消防、交通运输和冰面自救等安全常识技能,切实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素质。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四、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应急管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松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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